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通讯员李倩)今年上半年,沧州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30件,为2700名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解答咨询13653次,群众满意度100%。
今年以来,沧州市法律援助工作以降槛扩面、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努力打造法律援助“四零”承诺服务工程,即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提升法律援助保障水平。目前,全市18个县(市、区)司法局(含中捷、南大港产业园区)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法律援助窗口建设达到了全覆盖。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低保标准1.5倍调整为低收入标准,使更多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为提高援助案件办理效率,该市将受援助案件审核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群体性案件当天受理指派;对低保人员、孤寡老人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交通事故赔偿、残疾人、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简化受理审批手续。上半年,全市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5.3%。通过上门服务使46名受援人得到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