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莉
4月25日下午,南京市文广新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该市国家级文保单位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大成殿于24日下午举行房地产新闻发布会产生负面影响,该馆馆长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严重违规,责成停职检查。(据4月26日《现代快报》)
前不久,浙江卫视真人秀节目《奔跑吧,兄弟》于杭州博物馆内进行拍摄,在满馆珍贵的文物中完成“撕名牌”活动,引发众多网友不满。如今,南京国宝朝天宫借给开发商做活动,馆长被责令停职检查,再度让“博物馆能否商业化”成为舆论焦点。
博物馆是大众心目中的圣地,是庄重、肃穆的象征,很多人徜徉其中,带着敬畏之心,通过文物实现与历史的对话、与先哲的情感交流,这也应是博物馆所追求的文化目标。但是近年来,一些文物保护单位过度商业化的倾向让不少人痛心。从故宫建福宫涉嫌变身私人会所,到杭州博物馆“撕名牌”,再到南京博物馆以文化的幌子为地产进行商业宣传,商业大潮滚滚,文博单位在文物保护上的基本底线频频失守。在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与文物保护不相关的商业推介活动,无疑是让博物馆沦为了商业道具。文博单位作为公共资源,保存着民族文明的历史,绝不能单纯被当做“文化资本”看待,商业化更不能“捡到篮里都是菜”,要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当然,这并非是要求博物馆绝对远离商业。且不说《博物馆管理办法》中已有规定,“鼓励博物馆研发相关文化产品,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科技成果转让等形式的有偿服务活动”。从博物馆的良性运转角度,对其引入一定的商业化操作,其实也是当前的趋势。只是这其中尺度拿捏很关键。首先不能影响文物安全。商业化运作是为增强博物馆的发展能力,如果因为不合理的商业开发使得文博资源遭到破坏,还谈何发展?其次应当符合其文化定位,根据自身特点,开发适合藏品气质内涵的创意衍生品。品位很重要,格调不能丢。
说到底,文物存在的价值绝对不是为了赚钱,适当商业化也是为了维持博物馆运营和发展服务。如果任由商业化摧残,毁坏了文物、淹没了历史,博物馆必将无物可藏,如此之“商”纯属文保之“殇”!有关部门更应加强对文博单位商业化运作的监管,引导各级文博单位合理兼顾文物保护与商业开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