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东玮)借款人赵某乙因犯罪被关进看守所,出借人张某在多次向借款人赵某乙与担保人赵某甲催要欠款200多万元及利息无果的情况下,向滦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滦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这起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承办此案的滦南法院民二庭法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后,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了解基本情况。作为借款担保人的赵某甲,在得知原告出借人张某提起诉讼后,为了维护家庭和睦不敢告诉家人实情,白天要伺候坐月子的儿媳,晚上又怕丈夫知道了和她闹矛盾,只能在深夜通过短信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交流。承办法官在从情理和法理角度向被告释法明理的同时,也不放弃任何机会做出借人张某的思想工作。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