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缺失认定程序繁琐 建筑业工伤保险缺失让人忧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5-28 09:47:36  责任编辑:孙明霞

    在某建筑工地干活的石先生上工时被砸伤,已在家休养了一周。他很内疚地说:“都怪我干活太不小心了,这点小伤也没什么,我没有工伤保险,刚受伤时包工头就提了营养品来看我,而且包工头又是我们一个村的。”

    笔者在走访中接触到的大部分农民工和包工头都表示,不知道工伤保险是什么,以前从未听说过。一位受了工伤的清洁工在小诊所里看了一周的病,听说工伤保险这事后,去问经理才知道自己有工伤保险。她说:“现在可以去医院养伤了,还给报销,不过之前在小诊所里看病的钱却不能给报销了。”许多包工头自己就是农民出身,自身文化水平较低,完全没有工伤保险的概念。一位包工头说:“工人受了伤我一般会买些营养品去看一下,严重了自己就赔给人家点钱,干活时小心点,一般不会出什么大事。从来不知道工伤保险,工作中也从来没有用这些保险什么的。”

    石市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说:“农民工缺乏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识,除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之外,也和宣传不到位有关,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引导农民工在法律的框架内开展工伤维权活动。”据了解,今年年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全国3600万建筑业农民工将被纳入工伤保险——这意味着长期困扰农民工工伤保险的难题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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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建筑施工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不发施工许可证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政策,要求省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全部参加工伤保险,未取得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予办理安全监督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黑龙江省下发的《关于黑龙江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需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建设单位要将工伤保险费在建设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划拨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缴纳,不准向农民工摊派。对未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项目,视同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住建部门一律不予核发建设施工许可证。

    在缴费方式、费率方面,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职工应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应缴费费率之积,参加工伤保险。对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法确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按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8%至1%缴费。

    据了解,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缴费等开辟绿色通道,随时参保、随时登记录入。全省人社、住建、安监等部门将对违法施工、非法转包、违法用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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