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否则,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加快实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扩面行动,力争3年内实现建筑业工伤保险全覆盖,从根本上保障建筑施工等领域职工的工伤权益。
据介绍,我市自2004年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以来,不断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受益群体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2.72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17.56万人。
“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也是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农民工参保是重中之重。”该局工伤保险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实现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的目标,我市将分阶段、分步骤加快实施工伤保险扩面行动。第一阶段,今年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建项目60%以上参加工伤保险;第二阶段,2016年80%以上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第三阶段,2017年全部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为确保目标实现,我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要求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无法提供的,视作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项目,不予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者孙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