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记者 张清华
8月20日上午,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3年,全省共安排各级各类资助专项资金62.7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2.3万人,义务教育实现了全部免除学杂费,通过“免、助、补、奖、贷”等多种形式,实现了全省各类教育资助全覆盖。
学前教育:19万儿童减免保教费近亿元
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表示,我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按每生每年500元-1000元标准和10%的资助比例,减免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孤儿、残疾儿童、农村和城市低保家庭儿童以及经济困难儿童的保教费和部分餐费。2013年全省共投入资金近1亿元,减免了19万名学前儿童保教费。
中职教育:42.8万人免学费6.17亿元
“从2012年秋起,实施了中职免学费政策,并调整了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刘教民表示,目前,全省已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补助标准,免除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免除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政策条件学生的学费。全省免学费比例达到90%以上。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15%。同时,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013年,全省共安排中职免学费资金6.17亿元,惠及42.8万名中职学生。安排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1.93亿元,共资助学生17.9万人。
【责任编辑: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