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驻邯郸记者邢云
21名来自四川、云南等地的农民工,在邯郸西部矿山组成一个团伙,实施着一个令人发指的罪恶计划。他们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组团式”锤杀了4名工友,并制造“矿难”假象,骗赔180多万元。案件自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邯郸中院”)开庭审理至今,一度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8月7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5名主要成员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6名成员也被判处相应刑罚。
被告人多系亲戚关系
邯郸,矿山富集地区,聚集着大量的矿工。
来自四川省通江县的张伟兰(女)等人多年在邯郸西部矿山做工,对矿业的生产、管理及运行规则等情况较为熟悉,是当地有名的四川籍工头。
法院审理查明,张伟兰(女)等人为了来钱快,组织亲属及老乡,精心策划、分工,重点寻找老家无钱娶妻、心智不高的男青年,通过利诱、色诱等方式骗至邯郸西部矿山一起打工,从招黑工、冒名顶替、矿井踩点,到杀害、索赔,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张伟兰(女)、徐城德、赵俊等21名被告人,除4人为云南省巧家县人外,其余大部分均为四川省通江县人。其中,张伟兰、张国全、马金花、马晓丹、向坤、向小蓉及罗时永系夫妻、母女、姊妹等关系;闫仕勇、闫登鹏及秦秀琼为一家三口。
张伟兰、赵俊等被告人为骗取巨额钱财,无视国法,分别结伙,以打工为名,先后将4名同乡骗至武安、涉县一带铁矿,利用在井下干活之机,将被害人杀死,伪造矿难事故假象,之后,冒充死者家属诈骗矿主巨额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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