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一年级开始,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王敬照)6月8日,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印发《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抑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等问题,该市今年在《方案》中调整了高中分配生比例、中考择校生比例,并取消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现象。
根据《方案》,石家庄市中考择校生比例由20%降为10%,分配生占公助生的比例则由80%提高到90%。“这些调整都是为了引导学生、家长不要老盯着热点初中,从而逐步遏制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比如一所省级示范性高中今年的公助生名额是900人,有10%为公助统招生,依据该校的报名情况,从高往低录取。剩下的90%为分配生,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实行分学校录取,招生分数参照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而它的择校生也就是自费生名额是90人,比去年减少了一半。该负责人解释:“提高公助生中分配生的比例,可以让非热点学校的应届初中生考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机会更大,这样家长在给孩子挑选初中学校时,就会作出慎重的选择。”
《方案》还明确规定,从2014年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该负责人表示,这将从源头遏制学生、家长的择校动机。“要知道分配生是享受下浮5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在每一分都很珍贵的中考中,这项政策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