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考招生:降低择校生比例 加大分配生比例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6-09 11:23:46 责任编辑:孔德琳

    燕赵都市报记者 李会嫔

    记者从石家庄市招生委员会获悉,今年石市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学校文化课考试时间仍然定为6月21日、22日两天,科目五个:语文、数学、外语(听力、笔试)、理科综合120分(物理、化学、综合题),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综合题),总分600分。文化课考试使用由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统一印制试卷的中考试题。据了解,2014年石家庄市中招接连调整了中考择校生比例、高中分配生比例,并取消了初中择校生的分配生资格,通过系列政策的配合,从制度上遏制择校热现象。与往年相比,今年中招政策有七大焦点。

    高中分配生比例提高到90%

    石市招生委员会印发的《石家庄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中规定,2014年,石市将市区范围内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的90%,依据该县(市、区)或辖区内各初中学校报考普通高中的学生人数,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参照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公助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浮50分确定,实行分学校录取。市区20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下达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方案由市教育局确定。户口在石市,在外地就读初中,回石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同等比例享受分配生政策。

    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为10%

    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在今年的中招录取过程中,每所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2014年秋季入学起取消初中择校生分配生资格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中关于“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要求,今年《方案》明确提出,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从2014年新入初一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对于今年中考政策的这三大变化,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三项政策调整相互配合,都是为了抑制择校热的出现。“高中择校生比例降低到10%以后,公助生的比例就提高到90%,这就意味着省级示范性高中在招生人数不变的情况下,通过中考考试享受公助名额的考生多了,有利于减轻考生的学费负担,这一变化也为石市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提高公助生中分配生的比例,可以让非热点学校的应届初中生考入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机会更大,这样家长在给孩子挑选初中学校时,就会做出慎重的选择。”该负责人表示,择校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这一规定从2014年初一年级开始,将从源头遏制学生、家长的择校动机,“要知道分配生是享受下浮5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在每一分都很珍贵的中考中,这项政策还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六类考生享受中考加分

    按照省教育厅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要求,石市今年有6类考生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1、初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初中阶段在省级中学生体育比赛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单项前五名;初中阶段在市级体育竞赛中获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石家庄赛区除外);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者,且在报考当年经过市教育局组织的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合格的考生,照顾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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