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集中整治市区养犬 史上最严举措出炉

来源:保定晚报  2014-05-04 09:04:30  责任编辑:赵耀光

  明确多项整治重点

  据悉,为期4个月的专项行动明确多项整治重点:对发现的狂犬、野犬要坚决捕杀,对无主犬、走失犬要捕获并送至留滞检查所留滞。对个人饲养禁养犬的,要限期整改;对犬龄在6个月以上但未进行免疫的,要强制进行免疫;对饲养准养犬但未办理登记的,要督促其办理登记手续;对在遛犬中不按规定佩戴嘴套和束犬链和在禁止区域遛犬的要批评教育并劝返;对不清理犬只粪便的、纵容犬只扰民的进行行政处罚。针对单位违规养犬行为,尤其是未按规定设置犬笼、犬舍等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的,要限期整改;对不为犬只办理登记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登记手续;对在单位以外区域遛禁养犬的,要批评教育并劝返。

  在规范单位、个人养犬行文的同时,专项行动将集中清查二环以内各类市场和饲养场。对发现存在犬类交易行为的,一律予以迁走或取缔,对犬只饲养场一律予以取缔;对二环以外的花鸟鱼虫市场进行清查,按照免疫准入制度要求,将犬龄在6个月以上未进行免疫的犬只清除出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摊主进行处罚。

融媒体矩阵

想爆料?请拨打新闻热线0311-67562054,登录河北新闻网新浪微博(@河北新闻网官方)或通过投稿邮箱:(hbrbwgk@sina.com)提供新闻线索;时评稿件请投kangkaige2010@126.com,或直接加慷慨歌Q群167277165。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 2000 - 2015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 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