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11月5日讯(见习记者孙明霞)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区桥东南里小区居民向本网反映,该小区4栋和11栋的两住户分别养了一只藏獒,居民曾多次向养犬办举报,问题却始终没得到解决。海港区派出所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今天上午已接到该小区居民投诉,并已派人入户调查,4栋的住户确实养有一条狗,但是否是藏獒目前还不清楚,未发现其他楼有饲养烈性犬。
据桥东南里小区居民反映,4栋的这名住户中午和晚上都会遛狗,之前是在小区内,今年7月份之后,便转到河北大街中段遛狗,而11栋养的藏獒因曾咬伤过人,如今被整日关在房间里。这名居民称:“养犬办曾到4栋住户家核查过,据说狗主人向养狗办交了700多元钱,办理了狗证。”对此,海港区派出所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秦皇岛市养犬管理规定》,海港区、山海关区等重点管理区内严禁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小型观赏犬体高不得超过35cm,如果该住户饲养的确实是藏獒,我们是不可能为他办理市区犬证的。”
记者致电桥东南里小区居委会,其工作人员表示:今年年初,居委会连同物业已在小区内张贴过“文明养狗”通知,派出所民警也曾到小区内调查过情况。“在我们上班时间内并未在小区内见过藏獒等大型犬,也没有收到居民的投诉,对于藏獒伤人也不知情,我们将联系派出所入户调查此事。”
“桥东南里小区的住户大部分是港务局退休工人和外来务工人员,老人和小孩子居多,小区里有人养藏獒,感觉就像身边有个定时炸弹。”桥东南里小区居民表示,不想看到“藏獒伤人”的悲剧在自己身边上演。
海港区派出所养犬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每天打电话前来举报的人很多,养犬办也一直在做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排查工作。”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对未办理犬证且在市区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等违规犬只的市民,派出所会督促其将烈性犬等违规犬只放到市区外适合饲养的地方饲养,并按规定办理犬证,若市民执意在市内重点管理区饲养烈性犬等违规犬只,派出所将强行没收并处理,市民可拨打0335-3223622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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