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治标不治本,车德养成是关键
“只能靠罚。像闯红灯一样,罚得狠了,就注意了。”被问起如何破解机动车不礼让的问题,王女士和大部分受访者都给出了相似的回答。《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对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应如何进行处罚并未明确规定。
“机动车通过斑马线不减速、不停车,中断正在通行的人流,危险性较大、情节较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民警可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进行处罚。”刘晓勇介绍说,在实际执法中,绝大部分司机都会服从指挥,因此交警对相关车主,一般以教育为主,处罚较少。
“处罚要有依据,就要取证。民警在场可用执法记录仪取证,但如果没有民警在场,取证难度很大。”保定市交警支队宣教处民警王永强认为,礼让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何时礼让,如何礼让,弹性较大,这也给具体执法造成困难。
“从交通管理上改变机动车、行人互不相让的乱象,可以从设施、人力两方面入手。一是考虑道路的实际流量和具体需求,合理分配行人过街和车辆转弯的时间;二是在重点路口增加交警、协警等人力配置,灵活疏导。”牛学勤表示,要想彻底地解决问题,就要把解决方案做精做细。
“国要依法治,车要依法行。”在史太平看来,人车相遇的问题虽小,却也是法治的体现。“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法规,机动车不抢行、行人不闯红灯,即使车再多、人再多,秩序都不会乱。”
史太平认为,依法治国不是空话,但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作保障。“举例说,汽车撞了行人,责任怎么定?加拿大的法律规定,行人如果是一只脚刚迈入马路,一只脚仍在人行道上,那就是汽车的责任,如果行人闯红灯已经两只脚都落在马路上,那么行人也要承担责任,法律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具体到行人的每只脚踩在哪!这种细化和严谨,值得我们的交通法规借鉴。”
牧新义提出:“常规化、固定化的管理,才能培养常规化、固定化的行为,但更重要的是每一个人都应提高安全意识、公德修养。”牛学勤同样表示:“法律等硬性规定是对行为最低层次的约束,还应该靠道德修养进行更高的约束,就行车来讲,车德的养成便是这个约束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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