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都路 、 滨江路 、 七里河快速路 、 守敬大道围合范围为禁燃区
不再审批爆竹临时销售点 , 不再审批焰火燃放活动
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本报讯 防治污染,人人有责。为了改善牛城空气质量,日前市政府发出市区禁燃烟花爆竹通告,今后不再审批焰火燃放活动,个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
所有种类烟花爆竹均禁燃
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日前做出了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即邢台市区东至襄都路、西至滨江路、南至七里河快速路、北至守敬大道。在此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的种类,包括双响、组合烟花、礼花弹等烟花类和鞭炮、大地红等爆竹类及其它所有种类的烟花爆竹。
桥东区人民政府、桥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任主体。通告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委员会以及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当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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