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举办的一场婚礼中,冷烟花意外发生爆炸造成新郎新娘9名亲友受伤,婚礼被迫终止。新郎一怒之下,将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保定北市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婚庆公司赔偿小新与小芳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7000元。
2009年5月4日,小新与小芳(均为化名)在保定市某酒楼举行结婚庆典仪式。保定市某婚庆公司为两人提供婚庆服务。在婚礼举行过程中,因婚庆公司提供并操作的冷烟花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多名亲友受伤,婚礼无法正常进行而终止。事故发生后,小新与小芳第一时间安排受伤亲友进行救治,并支付了伙食、交通费用。其中有四名亲友伤势严重,住院155天,有五名亲友伤势较轻,住院33天。对四名伤势严重者的经济损失,婚庆公司已先行赔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庆公司为小新与小芳的婚礼提供婚庆服务,对结婚庆典活动负有安保义务。但在婚礼举行过程中,婚庆公司提供并操作的冷烟花发生爆炸,造成多人受伤,致使婚礼无法正常进行。婚庆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婚礼是中国民俗中重要的庆祝方式,结婚庆典对于新郎和新娘来说具有神圣、重要、不可复性,由于婚庆公司的原因,使两人丧失了对婚礼的美好回忆,给两人的精神造成了伤害。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婚庆公司赔偿小新与小芳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17000元;小新与小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主张;案件受理费由婚庆公司承担。(记者 石英杰 通讯员 李宏 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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