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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实施对领导干部约谈监督

  近日,秦皇岛市纪委出台《关于对领导干部约谈监督的办法(试行)》,这是我市预防腐败的又一重要措施。

  约谈监督是指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面对面地提醒警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纠正和改进的一种廉政教育和监督形式。目前市纪委已约谈42人。

  该《办法》对存在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进行约谈:地区、部门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地区、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严格,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的;地区、部门反腐倡廉的教育、预防、监督工作不扎实,连续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部门群众信访举报较多,反映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不正之风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地区、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责任制考核连续二年排位在后的;需要约谈警示其他问题的。

  作为谈话式廉政教育方式,约谈一般在市纪委“清风茶社”或其他适合谈话交流的场所进行,以便约谈双方能够在融洽的氛围中进行面对面的谈话。约谈内容主要包括听取约谈对象就有关问题的说明,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和整改要求。市纪委对约谈对象的整改情况实行挂账管理,跟踪督办,并将约谈记录和整改报告一并存档,纳入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约谈活动主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不针对具体人员的具体违纪问题,不会以约谈代替对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但对不遵守《办法》规定的约谈对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其他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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