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6月30日讯(记者张娜)今天上午,河北省政府举行《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联合新闻发布会,这三项新法规都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重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两小时内报告省政府
据河北省政府应急办主任那书晨介绍,《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是河北省第一部应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共分7章49条,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和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规范。
《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和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突发事件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应急避难场所应当设置统一、规范的标志,并在应急避难场所配套建设医疗救护站点和应急供水、供电等设施。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是《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重要内容:要求建立全省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以及强化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要求重大级别以上的突发事件发生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最迟不超过2小时;完善了突发事件处置现场指挥长制度和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为科学合理、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还规定,未按照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的,未按照规定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维护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根据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