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现场。
河北新闻网6月18日讯(见习记者王春锐、常方圆)今天上午,河北省物价局举行听证会,对《河北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由河北省物价局副局长李胜群主持,听证参加人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医疗机构工作者和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15人,旁听人员8人。听证过程中,“631”补偿比例和“监管”成为大家关注的热词。
降低药价和检查费用,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医保
《方案》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两项降价,一项提价。两项降价即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确保试点医院药品价格降低15%左右,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一项提价指提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并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试点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试点县级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按进价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省政府确定的6:3:1比例予以补偿。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降低10%。
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护理、手术以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步实施,同时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总体上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体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惠民利民的目的。
据物价部门分析,改革总体上不会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如果算大账的话,患者的医药费用支出,应该是减少了上年度药品合理加成的40%左右。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医药费用将会有较大幅度降低。但具体到外科手术、儿科、产科的部分患者,医疗费用可能会有一定幅度上升。不过由于调整后的医疗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患者个人影响不是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