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6月4日讯(通讯员曹明章 记者张娜)近期,针对中老年保健品投诉及电话咨询较多的情况,河北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时要谨慎。
河北省消协在接受投诉过程中发现,有些老年人对保健品认识不清,认为保健品吃得越多越好,结果造成过量服用;把保健品与药品混淆,认为保健品对疾病有直接疗效;在没有深入了解保健品的功效和质量的情况下,轻率地购买;中老年人容易接受上门推销的保健品,而这些保健品质量参差不齐。
针对这些误区,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特别提示:
1、如需进补,应在医生和专家建议指导下,到信誉好、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不要贪图便宜或便利,轻易购买上门推销或无固定场所推销商的产品。
2、要具备一定的鉴别药品和保健品的知识。首先,它们的批准文号不同: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而保健食品则以“国食健字”、“卫食健字”等文号出现,审批部门可能是国家的,也可能是地方的相关部门。其次,看标签和说明书:药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注“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等内容;而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得涉及功能主治和适应症,只能标注“保健功能”或“适宜人群”等内容,有的“注意事项”标明“不能替代药品”。
3、要看商品有没有批准文号、有没有批号、有无生产厂家,看有没有超过保质期限。同时在购买保健品时,中老年人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购买时一定要索要正式发票、收据等有效凭据,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