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日前,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挖在地面之下用以排除地面积水或管道污水的坑)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涉及“十五小”、“新六小”企业、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等,将展开全面排查,并制定相应土壤修复计划。专项整治行动将于7月底结束,8月之后再发现渗坑,将移送监察机关。
■ 涉重金属等污染坑都要查
25日,河北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本次专项整治将排查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坑;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
涉及到的整治重点是“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排放重金属的;取缔、关闭或搬迁企业遗留问题的;正在或曾经受纳有毒污染物废水的;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涉及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农业、渔业、畜禽养殖用水的。
对排查出来的渗坑,还要统一进行水质监测。如果水质超标,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地下水。7月底前,将对所有渗坑水质及周边土壤完成监测,同时制定渗坑修复计划。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