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将受到严肃处理
根据要求,从今年起,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对新入校学生和毕业班学生进行兵役登记核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对新招录(聘)人员和在册员工进行兵役登记核查,各级人社部门为公民办理劳务输出、银行系统为公民办理贷款时,要对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核查,核查主要以由县级兵役机关盖章的《兵役登记证明》为依据。
我省将组织兵役机关、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按照不低于60%和30%的比例,对各设区市和县级单位的兵役登记工作进行抽查,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等开展兵役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市县两级要对辖区内兵役登记和核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强势推动工作落实。
按照要求,各级要按省有关规定,对不按规定组织兵役登记和兵役登记核查的单位以及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严肃处理。
兵役登记工作从5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根据要求,兵役机关负责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发动;公安部门负责政治初审,提供适龄青年户籍名单;卫生部门负责身体初检;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督导学校进行兵役登记核查;人社部门负责督导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行兵役登记核查;工信、国资部门负责督导企业进行兵役登记核查;银监部门负责督导银行系统进行兵役登记核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教育督导所属员工自觉参加兵役登记;各院校负责抓好在校学生兵役登记工作,对新入校和毕业班学生进行兵役登记核查。
今年的兵役登记工作从5月15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5月25日前主要搞好筹划部署、宣传发动、印制资料、培训骨干等工作,6月20日前组织适龄青年进行兵役登记,6月30日前搞好数据汇总、发证明书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筹划部署好本级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从年初预算安排的全省征兵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设区市、县级兵役机关开展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所属县级财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