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屈鹏、伊明)《沧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日前正式批准执行。《方案》明确,沧州市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在地下水管理方面,根据省政府划定的禁采区、限采区,从严控制严重超采区取水,除生活用水外,一律不再审批新打机井。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已覆盖、水质水量能够满足需求的区域,禁止取用地下水。南水北调工程建成通水后,受水区各县(市、区)城区自备井全部关闭。
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用水量较大的新建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交付使用。已建成建设项目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逐步配套建设节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