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昨日公布,新《大纲》对各种车型总学时及培训内容进行了较大调整,总课时减少,操作更重实用性,强化了“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培养。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运管处获悉,目前省会驾校已施行新《大纲》标准,运管处驾驶员培训管理科科长何小民对新《大纲》进行了解读。
■ 学员考试前先过考核关
何小民介绍,根据有关调研结果,机动车驾驶学员每天培训时间过长,培训效果不理想,对此新《大纲》对培训课时进行了硬性规定:每个学员的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
每个科目学完,要对学员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员需由二级以上教练员担任,考核合格后才能参加本科目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复训。复训内容和学时由考核员确定。
何小民介绍,阶段考核类似于驾校的考前模拟,增设阶段考核的目的是让学员学得更扎实,保证培训效果。
■ 理论学习分散在各科目中
在综合考虑考试科目的变化及可操作性,新《大纲》对各种车型总学时和各阶段学时做了相应调整,并增加了实际道路驾驶的学时。
以C1本为例,将原来86课时缩减为78课时,报名领取听课卡后,进行科目一学习,只需学满12课时,完成考核后即可报考科目一(理论)考试。
何小民说,课时的删减,主要涉及课程内容的变化。按照教学规律,学员应首先学习机动车基本知识,了解车辆的结构与性能、安全装置、操纵装置,检查与维护常识,因此科目一理论学习将机动车基本知识前置。
而其他理论学习,比如安全驾驶知识、伤员急救、道路交通法规、驾驶证使用、违法行为处罚等,则分散到科目二、科目三中。何小民介绍,这样安排比较科学,学员在实际操作前学习相应理论知识,更能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