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

“春节红包”不能抵加班费 春节前三天3倍工资

    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杨佳薇)春节假期,零售、酒店、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不少职场人士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现在假期结束,加班人员也该算算自己的加班工资了。2月17日,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有关人员提醒劳动者,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对不按规定支付工资的企业可投诉,同时要保留加班证据。

    不知自己该拿多少加班费

    “知道过年加班有加班费,具体多少钱还真不清楚。”记者在连日来的采访中发现,很多加班者并不知道自己究竟能拿多少加班费,尤其是低薪的服务业人员,大都表示加班费随着老板的意思给,给多少是多少。一些人即使拿到了老板发的加班费,也不知道这钱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更不好意思去问老板,有的甚至不敢向老板索要加班费。“老板不给钱,我们也不敢要啊,否则饭碗不就丢了吗?”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在一家餐厅工作,每年的除夕到大年初二都要上班,今年也不例外,但从未见过3倍工资。不过每年正月初一,饭店都会发200元红包,老板说发放的红包就算是加班费了。王女士很疑惑:红包是否就是能算作加班费?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责任编辑:高薇】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3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备09047539号-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报警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