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驾驶超4小时强制休息
否则中型客车记12分,普通车记6分
市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疲劳驾驶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的疲劳驾驶,社会危害极大。公安部令第123号明确规定: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私家车超员20%以上记6分
市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超员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公安部令第123号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