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尹日丹)近日,廊坊市通过了《廊坊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标志着廊坊市质量领域最高奖项——— 廊坊市政府质量奖正式设立。该《管理办法》规定对荣获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分别奖励人民币30万元和2万元,并颁发证书和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