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河北新开饭店须配餐饮安全管理员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强)记者21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已在河北省全面启动。据悉,10月1日以后,是否具备“餐饮安全管理员”将是新开饭店的前置条件。

按照要求,大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连锁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事项(包括新发、变更、延续、补发)时,必须配备相应级别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

据介绍,餐饮安全管理员将负责餐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并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当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目前,河北省首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已于8月21日在石家庄举办,石市160余家餐饮单位的23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其余各设区市的培训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5月底前完成县及县以下餐饮安全管理员培训,预计全省的餐饮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在两年内完成。

据介绍,培训结束后将统一考试,合格者将获得《餐饮安全管理员合格证明》,并将个人信息纳入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信誉资质查询系统,供餐饮单位和消费者查询。

【责任编辑:殷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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