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范彦、段丽茜)从石家庄市调查队获悉,1月份,该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5.5%,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推动物价上行的主要力量;从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涨幅较去年12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
1月份,省会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呈“七升一降”态势。上涨较多的类别是食品类、居住类和衣着类。1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2%,非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3.3个百分点,成为1月份物价上行的主要推手。该市食品类价格1月份环比上涨5.3%,涨幅较去年12月份扩大2.2个百分点。其中,受季节性持续低温和节日效应的影响,鲜菜、鲜瓜果两类价格环比上涨较多,鲜菜价格环比上涨38.8%,直接拉动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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