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推动物价上行的主要力量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段丽茜)从石家庄市调查队获悉,1月份,该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5.5%,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食品类价格上涨是推动物价上行的主要力量;从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5%,涨幅较去年12月份扩大0.8个百分点。
食品类仍是主要拉动因素
1月份,省会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呈“七升一降”态势。上涨较多的类别是食品类、居住类和衣着类,同比分别上涨10.2%、5.6%、4.9%。
1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2%,非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2%。其中,鲜菜、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价格同比分别上涨39.9%、18.3%、11.2%,共同拉动物价总指数上升2.8个百分点。食品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3.3个百分点,成为1月份物价上行的主要推手
该市食品类价格1月份环比上涨5.3%,涨幅较去年12月份扩大2.2个百分点。其中,受季节性持续低温和节日效应的影响,鲜菜、鲜瓜果两类价格环比上涨较多,鲜菜价格环比上涨38.8%,涨幅较去年12月份上升3.8个百分点,直接拉动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4.7%。在所调查的24个鲜菜品种中,除韭菜、生姜价格微降外,其余品种价格较去年12月份均上涨。菠菜、油菜、茄子价格环比涨幅较大,在60%-80%左右。鲜瓜果价格稳中微涨,环比上涨6.5%。
猪肉价格反弹拉动肉禽及其制品类价格环比温和上涨。1月份猪肉价格出现小幅反弹,环比上涨6.9%,牛肉、羊肉、鸡价格较平稳,环比分别上涨3.4%、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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