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门诊就医可获直接补偿
石家庄日报讯(记者王丽强)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2011年我市新农合共补偿参合农民1651.19万人次,补偿总金额12.59亿元,创下了我市全面开展新农合5年以来补偿金额的新高。今年我市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标准再次提高,参合患者门诊就医可直接获得补偿。
2011年,我市在所有县(市)开展了门诊统筹,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达到6万元,并实现了“出院即报”。特别是全面启动了大病统筹工作,在新农合最高补偿的基础上,对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给予再补偿,最高补偿额达到10万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参合农民抵御重大疾病的风险能力。
2012年我市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标准再次提高。参合农民在本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按45%给予报销,本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按40%给予报销。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日补偿封顶线为15元,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日补偿封顶线为20元(不含医技检查费)。个人补偿年累计封顶线为200元,家庭成员不可共用。
参合患者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检查费,由接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补偿标准当即直接补偿,并由定点医疗机构打印补偿凭证后,由患者签字认可。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在规定的时间将门诊处方、门诊补偿凭证、补偿汇总表一并报乡镇合管站进行审核,乡镇经办人员每月按规定时间上报县经办机构复审。通过复审后,县经办机构按审核金额及时拨付。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