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2月6日讯(记者张娜)河北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日前已经出台,按照新规,新农合补偿的基本模式为住院统筹补偿+门诊统筹补偿。然而,近日,张家口的一位网友在报销门诊收费的时候,却遭遇了“不给报”的尴尬。
近日,有一位张家口的网友向河北新闻网官方微博求助,“最近去医院看病花了几百元,去报销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没住院不给报。可是当初交新农合的钱时不是有个门诊报销吗,那报的是啥?收费单上明明写着门诊收费咋不报销呢?”
今天,记者询问了张家口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河北省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的规定,门诊统筹补偿包括一般门诊统筹补偿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补偿。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中一般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40%-45%,乡级可设定在35%-4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80—100元。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这位网友的门诊收费没有报销,要看是不是在乡、村两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张家口市卫生局工作人员接着说,对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的补偿,各县(市、区)要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特殊病种患病率、门诊就诊率、年人均门诊费用等数据,合理确定新农合补偿的特殊病种(一般应不少于15种)。特殊病种不再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但需由个人填写书面申请,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小组鉴定出具诊断证明,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由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注册。特殊病种病人凭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处方和收费凭证报销医疗费用。
【责任编辑:金卫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