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提供两种补偿方案供各县选择
燕赵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2012年石市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已经出台,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年封顶线提高至8万元,比全省方案高出1万元。
石市卫生局此次推荐了两套住院补偿方案,供新农合统筹地区县(市)选择使用。其中方案一的起付线较低,补偿比较高。各县(市)可根据当地情况,选择适合本地的补偿办法报市卫生局审批,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
《方案》规定,参合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因病情急、危、重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患者或其家属应当及时报告参加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在规定时限内补办相关手续 。
国家和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及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等,住院补偿比提高5个百分点。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随其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待遇,发生的补偿费用与其父母其中一人合并计算。新生儿免缴当年参合费用,不统计为当年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不追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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