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孙超)燕赵都市报连续关注的井陉县朱会至王寨的公路上安装电动伸缩门的事件有了最终结论。记者4月1日从井陉县交通运输局获悉,井陉县路政管理站已经向负责锦山开发的公司下发了违章拆除通知书,限期在4月8日前将电动伸缩门自行拆除。否则,路政执法人员将强行进行拆除。
3月25日,本报以《电动伸缩门“掐住”村民必经路》为题,关注了在井陉县朱会至王寨的公路上,负责锦山旅游开发的公司在公路上设立山门,并安装了电动伸缩门的事情。稿件见报当天,井陉县交通运输局马上责成县路政管理站到施工现场了解情况。
经过路政管理人员的详细调查,县路政管理站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第46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而开发锦山旅游的公司设立电动伸缩门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将电动伸缩门予以拆除。
3月28日,县路政管理站向负责锦山开发的公司下发了设置障碍违章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4月8日前将电动伸缩门自行拆除。否则,路政执法人员将依法强制拆除。
同时,县路政管理站一位副站长表示,确实有一些从山西过来的超限超载车为了避开检查站,从朱会至王寨的公路上行驶,躲避检查的行为。井陉本地一些大货车也会在这条公路上行驶,而乡村道路承受不了这种车辆的碾轧,很容易损坏。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县路政管理部门已经开始对辖区内的货运源头单位的货运车辆进行审核统计,全县境内禁止55吨以上的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路政执法人员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一些乡村公路重点进行保护,一旦发现超载超限车行驶,立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