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区门楼就建在公路上
核心提示
“我们村口的公路上盖起了锦山张河湾风景区的门楼,而且竟然把电动伸缩门也装上了,太荒唐了!”23日,井陉县北正乡张河湾村多名村民向记者反映。昨日上午,记者赶赴现场进行探访。
现场:
电动门将公路“一刀两断”
顺着307国道一直向西行驶,拐到省道202(平涉公路)后,在朱会村附近有一条岔路,沿着这条岔路,一直行驶就能通往张河湾等几个村子,再向西行驶可以通到山西昔阳。
在知情人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张河湾水库,当地还在这里修建了一个张河湾电站。在距离张河湾水库不远的公路上,竖立起了一座红色的高大门楼,上书“锦山张河湾风景区”。在门楼的两侧,两个电动伸缩门已经安装完毕。如果伸缩门关闭,将把公路一截两段,断开当地居民出行的道路。
记者了解到,这条公路是附近几个村子上万名村民出行的必经之路,当地百姓对公路上设立门楼,尤其是拦截公路的行为非常气愤。
质疑:
开发旅游还是占用公路?
记者了解到,开发锦山旅游在井陉早已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早在井陉县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里,就提出“加快旅游大县建设步伐,做大做亮旅游产业”。其中,在重点实施的五项工程里,计划投资2000万元,开发建设锦山风景区天然浴场、水上乐园等项目,争创国家“4A”级景区。为此,当地管理部门还成立了专门的开发公司来进行运作。
对于开发旅游,提高村民收入的说法,当地村民并不认可。一位村民拿出了《公路法》来支持自己的说法。他告诉记者,按照《公路法》的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负责锦山开发的公司在公路上设置障碍,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
按照村民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电话联系了负责开发锦山风景区的一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的电话关机,联系未果。
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对辖区内公路负有监管职责的是井陉县交通局,在井陉县交通局,记者见到了办公室负责人,他表示将联系有关局领导,汇报后再给记者答复。
截至昨日16时50分记者截稿时,该县交通局尚未对公路上设置伸缩门的事情进行答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燕赵都市报记者 孙超 文/图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