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国税局积极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2月11日,税务人员在一家农资产品公司了解化肥销售情况,核对免税报表。

    当前正是春耕备播时期,为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国税局积极落实国家对批发和零售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促进价格优惠的农资产品进入流通市场。  河北日报记者赵永辉 通讯员岳立中摄

【责任编辑:王谦】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