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办:用户索要单独发票需提前“打招呼”

    想报销只能复印“总票”

    “我住在棉一西宿舍,今年交了取暖费后,物业也不给开供暖发票,我现在需要报销,正发愁呢。”市民李女士也为此挺伤脑筋。

    家住青园街附近某小区的张女士,今年为开取暖费发票的事也和物业交涉了一番。“小区原先那家物业公司,业主交了取暖费后,只要索票,物业都能当场就给开具发票,可换了现在这家物业公司后,今年交了取暖费再索要发票时,刚开始说开不了,说是热力公司只给开个总票,如果有谁要报销,只能复印一下这个总票。”

    张女士随后与物业公司进行了一番交涉后,物业公司最后总算为其开具了一张正规的取暖费发票。记者看到,这张票据是“河北省石家庄市服务业发票”,上边加盖有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印章。经查询,这是一张正规的票据。

    市供热办:开发票先“打招呼”

    用户交了取暖费,有关方面应不应该出具正规发票?就此,记者昨日询问了市供热办。工作人员称,小区物业是开不了正规发票的,只能由供热公司开。一般情况是供热公司收齐全部取暖费用后,开具一个“大票”,“在交费前需要发票的用户应自己或与小区物业一起提前向供热公司‘打招呼’,通过协商,供热公司会给用户单独开发票,而一旦‘大票’开出后,再想开单独的‘小票’就比较困难了。”

    市供热办提醒,如有需要开具正规取暖费票据报销的用户,在交取暖费前一定要提前告诉供热公司。

【责任编辑:刘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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