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说法
“捆绑”收费是违法的
对于物业将物业费和供暖费“捆绑”收取的做法,河北世纪鸿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营认为,“这是绝对不对的,也属违法行为。”
王军营解释说,供暖费是物业公司代替热力公司向业主收取的费用,和物业费是两回事。作为物业公司没有权力将两种费用“捆绑”收费,这种做法有违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相关规定。
至于业主所欠物业公司的物业费,王军营说,这确实对物业公司的经济利益带来了损失,违反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契约。他建议物业公司通过其他正当渠道向业主追讨欠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本报实习记者解保童 记者杨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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