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郭伟)“根据气象预报,11月14日至15日,河北省各地最低气温可能下降6至8℃,我们将督促各地抓好中小学取暖工作,确保广大师生温暖、安全过冬。”今冬取暖期即将到来,河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对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专项检查活动,全面掌握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设施运转和更新维护、锅炉工持证上岗、取暖用煤储备等情况,严禁以任何理由推迟供暖、缩短取暖时间和降低取暖标准。
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采取得力措施,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留漏洞,不落死角,有效保障师生冬季取暖效果和安全。各市、县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认真测算所属中小学校冬季取暖经费需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满足各学校冬季取暖需要。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取暖用煤采购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政府集中采购,努力提高用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农村中小学校,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取暖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取暖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取暖安全责任事故。
河北省教育厅强调,各市、县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供暖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所属县(市、区,含省直管县)中小学取暖情况进行督查。凡发现没有正常供暖、随意缩短供暖时间、降低供暖标准或存在取暖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纠正,彻底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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