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邢台电(燕赵都市报通讯员李开 记者张会武)记者5日获悉,由于上游气价上涨、成本增加,邢台市城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元,涨幅为9.09%,自今年12月1日起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调整为每立方米2.95元(最高限价),出租车用天然气的价格维持不变。城市低保户生活用天然气仍继续执行每立方米2.2元。
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95元。此价格为最高限价,供气企业对用气大户可给予一定价格优惠,具体价格由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报邢台市物价局备案。
另外,邢台市还调整了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月每户3元,暂住人员每月每人2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每月每人1.5元,学校(含幼儿园)在校学生每人0.2元,饭店、饮食业、洗浴等娱乐场所每月每平方米1元。收费标准还涉及集贸市场、医院、宾馆等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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