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机制“休克”四个月
记者了解到,2009年5月,发改委颁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这被市场称为国内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根据上述《办法》规定: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价格司即可相应调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
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办法》发布后的最初一段时间内,国家发改委的确根据规定比较及时地调整了油价。但一段时间后,这一调价机制就开始变得模糊化,不再严格遵循22个工作日和4%这两个条件。直至此次国内油价接近4个月未见调整,不少人怀疑国内成品油调价机制已经“休克”。
在这近四个月中,无论是上涨还是下跌,国际油价变化屡屡碰触新定价机制的调控窗口,但国内调整的实际动作却非常滞后。石家庄某私营油库经理杨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成品油零售价格长时间未调整,成品油批发价格波动一直受供需影响比较剧烈。不久前南方部分市场和华北部分地区柴油供应紧张,甚至出现了短暂的批零倒挂现象。
【责任编辑: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