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路人提供线索
昨日13时48分,裕华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崔警官介绍,民警赶到现场时未看到肇事车,肇事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此处高架桥对机动车辆限速80公里每小时,事故现场痕迹表明肇事车辆是超速行驶。另外,此段高架桥的入口和出口处均有监控设备,肇事者逃脱不了。
昨日14时许,河北青年报读者赫先生表示,13时35分,自己驾车恰巧经过事故现场。看到一款黑色的尼桑天籁轿车停在与死者同一车道的东面,车旁一男一女神情紧张,两人均在35至40岁左右,正在打电话的女性配戴近视眼镜。
交警表示,这些线索给追查肇事逃逸车辆提供了有力证据,警方正抓紧追查。
事发现场 交警教育行人
昨日14时许,事故现场只能单车道行驶,该段高架桥出现短暂的拥堵。交警在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的十几分钟里,不时有电动车、三轮车上桥飞驰。裕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严厉训斥这些非机动车辆,上桥既违法又不安全,应珍视生命,记住血的教训!
民警表示,在道路上遇到突发情况,停车下车后应在后方50米到10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以防后车刹车不及撞上来。
而在高架桥上行驶,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超速行驶在违法的同时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希望类似的悲剧不要再发生。■文/本报实习记者赵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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