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始申报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吴艳荣)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环保厅近日下发通知,组织申报2010年脱硫电价和2011年中央集中排污费环境保护专项项目。支持重点包括:重点流域、区域污染减排工程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示范和应用项目;省属直收电厂污染减排工程项目。

    上述项目,设区市限报4个,直管县限报1个,省直收电厂限报1个,多报不予受理。

    不予支持的项目包括六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政策、技术政策的环保项目;改扩建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即“三同时”项目或属于“三同时”配套应建而未建的项目;单纯扩大产品生产能力的技改项目;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河道美化整治项目;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暂不予支持。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和直管县须按照要求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项目筛选和申报,并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环评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10年9月20日前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属直收电厂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环评材料)各一式两份,于2010年9月20日前直接报送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孙婷】

相关新闻

参与留言
##rep-begin##
  • ##username##     ##commenttime##
  • ##commentcontent##
##rep-end##
  • 发表留言:已 有0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查看全部留言
  •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 如还没有帐号,请点击 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 发表留言
  • 河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 法律顾问:河北球衡律师事务所 段贵珍 杨建国
  • www.hebnews.cn copyright© 2000 - 2012
  • 新闻热线:0311-67562054 广告热线:0311-67562966 新闻投诉:0311-67562994
  • 冀ICP证030017号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冀)字第101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3116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