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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执法管理新模式 文明出行再提速

2024-04-19 08:33:58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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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以来,石家庄市公安交管部门实施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对驾乘人员进行宣教和处罚

执法管理新模式 文明出行再提速

4月15日,石家庄中华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交警正在执勤。 河北日报记者 桑珊摄

“收到提示短信了吗?”“被拍了吗?”最近在石家庄市,这样的对话成为使用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市民中最常见的话题。

从今年4月1日起,石家庄市公安交管部门开启电动自行车执法管理新模式,实施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分级分类管理,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才是关键。长期以来,石家庄市公安交警多措并举持续对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交通安全理念和文明交通素养。

这次新的执法管理模式开展已半月有余,效果如何?日前,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分级分类执法管理更精准

4月15日8时,早高峰。石家庄中华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来往穿行。

正在路口执勤的石家庄市交管局桥西交警大队四中队负责人苑涛向记者介绍,最近路面上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人越来越多了,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了。

“4月1日起,我们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包括10个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9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以头盔佩戴率为例,苑涛介绍,4月1日之前的佩戴率在70%左右,现在主要路口佩戴率都在95%以上。

说话间,一位年轻人骑电动自行车过来,苑涛将其拦下,原来后座上还载着一位没有戴头盔的小伙伴。

交警引导两人推着车子来到便道,向没有戴头盔的小伙子询问起来:“同伴都戴了,你咋不戴头盔呢?”

“我正要去搬家,着急让朋友给捎过去,忘戴了。”小伙子解释说。

“图一时方便了,但不安全啊。搬家这是好事儿,安全点儿不更好。”面对交警的规劝,小伙子不言声了。

“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属于19种一般交通违法清单中的行为。”苑涛拿出警务移动终端,经过查询发现这名乘坐人之前未被处罚过,根据一般违法“首违警告”暂不处罚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了警告并登记信息。

执勤过程中,苑涛还遇到了一个询问如何消除违法记录的年轻女孩。她刚来石家庄工作,租的房子到单位将近两公里路程,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是她主要的通勤方式。当天她突然收到一条短信提示有违法记录需要处理,但上下班的路很熟悉,也按规定佩戴了头盔,不清楚怎么会有这条违法记录。

通过民警查询系统,女孩对抓拍的电子图片进行了辨认,才想起前几天中午经过中山路和大经街交口时,车流量小,又没有警察现场执勤,就闯了红灯,确认是自己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后,民警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罚款处罚。

因为一时疏忽忘戴一次头盔,或图一时方便闯了一次红灯就被处罚,民警这样的处罚是否过于严厉?

事实并非如此。“就拿戴头盔来说,戴不戴头盔,看似是出门顺手的事儿,却是关系群众安全的大事儿。”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秩序大队副大队长李明介绍,为了逐步纠正这些违法行为,自2022年5月1日起,石家庄交警已经采取先警示、警告再罚款等柔性执法管理方式。

连日来,石家庄交警持续发布未佩戴安全头盔上路致使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案例。李明说,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低、防护性差,加上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影响正常通行秩序,还给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让共享单车也“共享文明”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这样的处罚规定主要是为了自身安全,能够接受。但不少被处罚的当事人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

大学生小陈骑行共享电单车在十字路口等待红绿灯时,被交警拦了下来。

“您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属于10种严重交通违法清单中的行为,应处以20元罚款。”交警向小陈说明违法情节和处罚标准后,小陈有点委屈。

“我知道,不戴头盔不安全,但这个头盔这么脏,怎么戴?”小陈瞥了一眼车筐里破旧且带着泥点子的头盔。

对于小陈的委屈,交警表示理解。“目前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共享电单车的驾驶人。”在执法中,苑涛发现,不少共享电单车要么没有配齐头盔,驾驶人没有可戴的,要么是头盔太脏有破损,驾驶人不愿意佩戴。鉴于小陈之前未被处罚过,交警对其开具了警告处罚单后予以放行。

共享电单车给市民出行带来了便捷,但如何让驾驶人“戴得上”且“愿意戴”头盔?

李明介绍,公安交管部门目前已召集4家共享电单车企业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定期清洗共享电单车头盔,并进行蓝牙智能头盔更换,驾驶人必须先解锁头盔,才能骑行车辆。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罚。

各企业也将联合对多次存在交通违章行为的驾驶人进行骑行限制。

最近,不少石家庄市民用手机扫码共享电单车进行开锁时,发现界面会弹出一则信息:“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市依法依规对发生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请自觉佩戴头盔,不抢线、不乱行,遵守交通规则,共建文明城市。”据了解,目前,石家庄市区内使用青桔、哈啰、人民出行以及圣庄出行的用户,在开锁前都能看到相关的提示,提醒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

4月16日一早,家住石家庄市休门街附近的李浩着急上班,从家门口扫了一辆共享电动自行车,却发现自己被限制使用了。

根据手机界面提示,他最近有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共享出行企业暂停服务,限制使用时间为一周。

不甘心的他,一连换了两家企业多辆共享电单车,都无法骑行。李浩这才想起,有时候早上着急上班,到了单位门口的红绿灯时会逆向行驶一小段路,有时候早上刚洗完头发,不愿意戴头盔。

“没想到,平时骑乘电动自行车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都被电子监控记录了。”李浩说,以后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李明介绍,以往电单车用户数量大,对于不文明行为很难追究。目前在市区重点路口路段、重点区域会利用电子设备发现记录相关违法行为,并通过与共享出行企业共享数据,对多次不文明骑行的用户可实施联合限制,让共享单车也“共享文明”。

让文明出行深入人心

4月12日16时30分,石家庄长征街小学放学了。

三年级学生李燃朝着等待已久的妈妈跑过来,“妈妈,我的头盔呢?我们老师说了,骑电车、坐电车都得戴头盔,没头盔我不坐。”

李燃妈妈告诉记者,前一天出门着急,自己戴了头盔,却忘了拿孩子的头盔。结果孩子坚决不坐,她只好连连跟孩子道歉,两人一起坐公交回了家。“现在已经成为习惯了,只要出门先摸摸钥匙,再挎上头盔。这样骑车接送孩子,家里人也放心。”

不久前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增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培养良好的安全出行习惯,石家庄公安交警进学校、进课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石家庄市中山路与中华大街路口车水马龙,近日,市交管局宣传科的民警在这里开展“文明骑行,交警有‘礼’”网络直播活动,为驾乘电动自行车违法零记录、文明守法的市民赠送小礼品。

直播现场,民警王斌拦下了路口红灯亮起后第一个主动停在白线范围以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您好,刚刚您的停车非常规范,想了解下您是否有其他违法记录,我们想给您送上一份礼物。”

打开手机上“石家庄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民警王亚男看到这位驾驶人的各项违法行为记录均为0,违法总数为0。

王斌竖起大拇指为驾驶人点赞,并送出了一个大水杯作为礼物鼓励,直播间里粉丝互动活跃。据了解,该活动已直播20余场次,每天累计81.7万人次在线观看。

李明介绍,接下来,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区分严重违法、一般违法、轻微违法行为,针对共享、租赁、外卖电动自行车等不同情境下的执法流程,开展规范化执法培训,通过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让文明安全出行真正成为市民习惯。(河北日报记者 桑珊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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