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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分享时代,别为“盗摄”开方便之门

2024-02-23 08:36:22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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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档火爆,最近,一位明星在自己的微博上分享了电影《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并在文中附上三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片中画面,由此引发关于“盗摄”的争议。(2月16日央广网)

随着社交工具的广泛应用,这些年,人们在社交平台上分享影视作品画面或部分内容,变得越来越普遍。引起的争议也不绝于耳,主要集中在这些行为到底是“侵权”还是“分享”?这种行为无论是否构成对电影的侵权,最起码是一种不文明观影行为。

看到电影中的精彩画面,情不自禁举起手机记录一下,然后习惯性地在观影结束后晒几张照片到朋友圈——大家对这样的举动已经习以为常,正如那位面对网友指责气愤不已的明星一样。以今年春节档为例,基本上各部影片都遭遇了屏摄,其中最严重的当数《热辣滚烫》,有网友表示:这几天刷社交平台,频繁的屏摄“成果”上传,“好像贾玲开了一场演唱会”。还有网友为了避免“被剧透”,只好尽早去电影院把整部作品看完。

电影界对“盗摄”和“屏摄”,一直持绝不姑息的态度。2021年春节期间,百余位明星曾向观众发出“拒绝屏摄”的倡议:“正在放映的电影不是景点,屏摄是不文明行为。”2023年1月,《流浪地球2》等七部春节档影片联合发表倡议书,“倡导大家联合抵制盗版,严防盗录盗播”。但时至今日,“盗摄”“屏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电影院是一个公共场所,每个人都应该尊重别人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消费者花钱观影,是对原创及电影投资者的回报;而依法守法观影、尊重原创、保护版权,也是公民应尽之责。如果任由“盗摄”“屏摄”泛滥,不仅会破坏其他观众的观影感受,更会侵害创作团队和片方的合法权益。

此次明星在影院内拍摄引发全网热议,一方面,对“盗摄”“屏摄”的讨论,增强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有助于进一步形成维护良好观影环境的共识与默契;另一方面,法律明确指出,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影院录音录像违法、构成侵权,但对于在观影中拍照、“打卡”且未用于商业用途等行为还有定性不清晰的问题,这有待法律界进一步讨论界定。

电影是创作心血的凝结,也是观众享受愉悦的盛宴。我们都应该守护健康有序的电影放映、推广市场环境。“保护版权、拒绝屏摄、文明观影”,应该在每位观众内心达成共识。(付 彪

责任编辑:郑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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