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七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评选展示(六)| 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
来自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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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河北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妇联权益部与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联合开展河北省第七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经各自系统内广泛动员,层层选拔,专家评审评定,最终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张某诉刘某、李某监护权纠纷案”等10个案例为“十大案例”。这10个案例在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上有所突破,在维权工作方法、途径和机制上有所创新,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示范借鉴。
今天,一起了解《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医护人员
强制报告制度
未成年女性权益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取证难等实践难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做深做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让强制报告制度照亮每一个隐秘的角落。
【基本案情】
某县某诊所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发现某未成年人怀孕,均未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直至该未成年人怀孕六个多月,被家人发现报警。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线索后,及时就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并向卫健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纠正医院诊所不依法强制报告的行为。
【调查与办案过程】
此次案件发生后,为查明医护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是个别问题还是普遍现象,2021年6月至7月份期间,该县检察院向辖区内医护人员发放150份调查问卷,并实地调查走访全市5家医院,发现82%的受访医护人员不了解强制报告制度,也不清楚九种应当强制报告的情形,强制报告制度在当地医疗机构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医疗机构作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如强制报告制度未能有效落实,不利于未成年人权益的及时维护,放任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侵犯了不特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报请省检察院批准,该县检察院于同年10月12日向作为医疗机构主管部门的该县卫健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完善医疗机构落实强制报告义务相关制度流程、做好对医疗人员制度培训、强化对医护人员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日常监督,并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
自收到检察建议后,卫健局高度重视,在全市医疗机构中迅速推进强制报告制度。一是对涉案诊所、医院相应工作人员给予处置。二是对近年来记录在档的未成年人非正常妊娠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3件未成年人非正常妊娠问题,并依法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移送线索。三是对辖区全体注册医务人员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培训,普及制度规定,明确强制报告重要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强制报告意识。四是推动辖区各医院、妇幼保健院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专门诊疗通道,由相关科室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固定团队,对疑似未成年被害人进行问诊和相应心理健康治疗,形成信息归集,便于及时发现并报告相关情况,同时也有利于未成年人信息保密工作。
2021年11月,该县检察院、法院、民政、卫健、公安、司法、妇联、团委、关工委九家单位召开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并共同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的意见》,以“我管”促“都管”,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对卫健局、教体局、医院、学校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单位负责人开展普法教育,建立线下普法为基础、线上对接为常态的“点线面”立体普法体系。依托微信平台,与公安、医院负责人、学校年级主任等组建强制报告制度“网格化”管理的工作微信群,实时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工作群成立至今,已收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4件,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提前介入、提起公诉等方式解决2件。
【典型意义】
知责是履责的前提和基础,制度规定传达到位才能保证有效落实。各级检察机关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传达执行和普法宣传,通过培训宣讲、建章立制等多种方式,确保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确责任义务,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使强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应有作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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