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河北定州市鹏洲丽城小区擅自上调电梯费被要求退还
责令改正!河北定州市鹏洲丽城小区擅自上调电梯费被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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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良玉)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河北定州市鹏洲丽城小区擅自上调电梯费用”的问题。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已按相关规定要求该公司改正,同时将多收的0.04元/㎡退还业主。请业主携带相关票据到物业退费。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省定州市鹏洲丽城小区物业在无任何通知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电梯费每平方米上涨0.04元,恳请相关部门予以重视。
河北省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经调查核实,鹏昊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电梯费收费标准为一层0.1元/㎡/月,二、三层0.3元/㎡/月,四、五层0.4元/㎡/月,六、七层0.5元/㎡/月,八、九层0.6元/㎡/月,十层及以上0.7元/㎡/月,二十层及以上0.8元/㎡/月。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上调电梯费0.04元/㎡/月。我局已按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同时将多收的0.04元/㎡退还业主。请业主携带相关票据到物业退费。
如果您想反映此类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留言:
1、PC网页留言:
http://yglz.tousu.hebnews.cn/login.html
2、微信公众号留言:
阳光理政官方微信主页下方“我有诉求”,河北日报官方微信和河北新闻网官方微信主页下方“阳光理政”专区提交投诉;
3、微信小程序留言:
微信小程序搜索“阳光理政”点击“我有诉求”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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