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网上受理业务3万余件
河北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网上受理业务3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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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王爽、解劲华)今年以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深化“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截至目前,已通过互联网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0493件,为市县登记机构提供8个部门20类信息共享核验334万余次。
开通不动产登记资料网上查询服务。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冀时办APP网上(掌上)登记中心,设置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栏目,与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公安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政务服务领域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电子证明的通知》,推进不动产登记纸质证照“免提交”。通过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17万余次。
开通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核验服务。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了数据共享机制,配合省直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查询核验功能对接,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系统,设置了统一河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核验服务,已为住建系统公租房申报业务查询核验11172次。
推广使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依托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签发河北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加快推进存量电子证照生成,建设河北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在银行贷款、契税缴纳、市场主体注册等场景推广应用,推行政务服务“免证办”。截至目前,累计签发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641.4万件。
延伸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全面推进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审批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了不动产抵押登记与贷款审批“一站式”办理。截至目前,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4个市本级实现抵押登记向农行延伸、贷款金额2.41亿元;邯郸市本级实现抵押登记向交行延伸、贷款金额2.83亿元。
推行“交房即交证”“交证即交证”改革。会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等7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实现土地(房屋)交付与颁发不动产权证同步办结,截至目前,已有89个县(市、区)开展“交地即交证”工作,涉及项目993个;24个县(市、区)开展“交房即交证”工作,涉及项目135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62091件。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拓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今年以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主动对标《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以便民利民为目标,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河北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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