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发放消费券等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04亿元
石家庄市开展发放消费券等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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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石家庄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活跃省会消费市场,让石家庄市民和留石过节人员享受到实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体会到石家庄温度,“五一”劳动节期间,石家庄市将累计发放超1亿元惠民消费券。本次消费券发放,采取市县政府联动,中国银联河北分公司、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两大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方式。与之前的消费券发放相比,增加了文体、旅游消费内容,并统一安排各县(市、区)共同参与,对深挖城市消费潜力、拉动县域和农村消费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石家庄市开展发放消费券等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04亿元。其中,市本级和中国银联河北分公司、建设银行石家庄分行两大金融机构累计投入资金3500万元;各县(市、区)累计投入资金6900万元。全市参与活动企业及门店等达2800余家,包括商场、超市、餐饮、汽车、家电、电子产品、珠宝以及体育场所、旅游惠民卡、电影院、剧场、景区等内容。其中,全市累计发放惠民消费券5100万元、体育消费券200万元、文旅消费券200万元。各县(市、区)累计开展汽车促销补贴3543万元、家电促销补贴722万元、其他促销补贴635万元。与之前的消费券发放相比,力度空前,总金额高,参与企业多,可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
据悉,本次活动,市本级累计发放消费券3500万元,通过“云闪付APP”发放3000万元,通过“建行生活APP”发放500万元。市本级惠民消费券、体育类消费券、文旅类消费券分别设置20元券、50元券、100元券三种金额。
石家庄市本级惠民消费券按照1∶4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4倍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只能核销一张消费券,可在商户自行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不能与县(市、区)消费券或体育类消费券、文旅类消费券叠加使用。体育类消费券、文旅类消费券按照1∶2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倍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只能核销一张消费券,可在商户自行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
石家庄市本级惠民消费券、体育类消费券领取后3天内有效。文旅类消费券领取后7天内有效。过期消费券将自动回归券池,可由其他消费者继续领取,已领取但已过期的消费者不得再次领取同类型消费券。最终核销时间为5月31日,活动结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由政府收回。(记者 焦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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