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 | 一场有预谋的抢劫案
拍案 | 一场有预谋的抢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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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程某刑满释放后,干什么都不顺,并欠下了很多外债。此时,他想起2016年期间,王娜(化名)经常带着他赌博的事儿,两三个月时间自己就输掉了70多万元。他越想越觉得当年输钱就是王娜给他下的套儿,于是决定劫持王娜,要回自己被骗的钱,并开始准备胶带、绷带等作案工具。
程某觉得以一己之力干不成绑架的事儿,便找到一起租房的张某。他没有跟张某说抢劫的想法,只是对其说有人委托他把一个女的弄到山东去,事后对方给6万元钱,两人平分,张某同意。
2021年7月的一天,程某按计划约王娜在某烧烤店打麻将,并让王娜开车接上其和张某,他将绷带等作案工具带在身上。其间,程某故意拖延时间,佯装打麻将人不够。王娜决定回家,程某提出让她将其和张某送回轮胎厂。到轮胎厂一停车,程某迅速掏出水果刀架在王娜脖子上,让张某抓住王娜并实施殴打。随后,张某用绷带将王娜的手脚绑上,用胶带把嘴粘上,用口罩把眼睛罩上,将其控制在后座。
后程某驾车行驶到山东方向的高速口时,故意支开张某,然后对王娜说:“今天这个人要把你留下,我觉得把你留下事情就大了,你给我17万,我送你回天津。”王娜说:“我微信只能转5万,剩余的钱到天津再给。”程某不同意,于是当天留宿在山东省的一个宾馆。王娜通过微信向程某转账1万元用于住宿。
第二天,程某让张某看着王娜,其去办银行卡。在这过程中,王娜将程某向她索要钱财的事告诉了张某,张某无动于衷。不久,程某未办成银行卡回到宾馆,便让王娜通过微信向自己转账5万元,后抢过手机强迫王娜输入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向自己债主的账户转账11万元。事成之后,程某驾车载着张某和王娜返回天津,半路遇到警察例行检查,王娜趁人不备,大声呼救,警察迅速控制了程某和张某。案发后,程某家属退还赃款164076.36元。
2021年10月11日,青县人民检察院以程某、张某涉嫌犯抢劫罪,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青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张某以胁迫方式抢劫他人财物17万元,数额巨大,构成抢劫罪。综合程某、张某的量刑情节,最后以抢劫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审宣判后,程某以自己没有抢劫的故意、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今年3月底,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姚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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