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与消费提示
河北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与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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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闻网4月13日讯(张欣媛、王颖)今天,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发布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与消费提示。
一、对电动自行车头盔销售、经营者的提示
1.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头盔必须是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不销售无永久性标志、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头盔。
3.禁止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头盔产品的行为。
4.赠送的自行车头盔产品必须是合格的正规产品。
二、对广大电动车消费者的提示
1.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要从从正规商超选购标识齐全的安全头盔。
2.选购时要仔细查看永久性标志、产品名称、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
3.不购买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无执行标准电动自行车头盔。
4.安全帽不能替代电动自行车头盔。(主要保护的是头的顶部,针对高空坠落物。而头盔则是360度无死角的对头部的上、正、侧全方位的保护。)
5.购买电动车头盔产品时要向商家索证索票。
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24小时举报电话:12315,也请广大消费者共同监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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