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评|信用评价不能成为一门“生意”
微评|信用评价不能成为一门“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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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广西某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所依托的“中国信用协会”没有相关资质,并且,这家公司还向616家商户收取费用。最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这家信用评级公司作出30万元处罚。该公司先不接受处罚,然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近日,南宁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此案下达判决书,支持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据《工人日报》4月4日报道)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与基础。商家的信用等级,是消费者选择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理应客观公正。如果这个信用等级被“污染”了,那就不具备参考价值,就是对消费者的欺骗。然而,广西这家信用评级公司,竟然把信用评价当成一门“生意”,违规开展信用评价服务经营活动,不仅扰乱了信用评价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欺骗误导了企业和消费者,更逾越了法律红线。这样的无良企业,就该被处罚。
信用不可买卖,评价不能交易。遏制虚假信用评价,一方面要引导有关机构或企业加强自律,走规范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路子;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等要依法依规主动作为,加大对此类虚假信用评价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真正让信用评价回归初心,助力诚信社会建设。(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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